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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
12-11
马佰刚律师代理的“极草”商标争议案胜诉
「胜诉」2014年12月11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商评委”)裁定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青海公司”)对陈某的“极草堂”申请无效宣告一案争议商标予以维持。
2013
08-30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(2013修正) 已被修订
为了加强商标管理,保护商标专用权,促使生产、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,维护商标信誉,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、经营者的利益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特制定本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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