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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侵权被美国潮牌AEO申请撤标,商标律师律师助国内客户保住商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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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0-12-24 09:07

近日,商标律师马佰刚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行政判决书,该判决维持了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,这意味着马佰刚律师再次为国内客户保住一项重要商标。

2013年,该国内客户向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(简称商标局)申请注册由汉字“博翔鹰帝”、汉字拼音“BO XIANG YING DI”、图形“鹰”构成的商标。在申请注册期间,美国潮牌AEO的商标持有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,认为该商标与其于2009年申请注册的美国鹰英文及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商标,且两个商标的核准使用范围均为25类服装服饰商品。后经商标局审查和商评委复审,国内客户商标被裁定不予注册。


该客户的商标被美国知名潮牌AEO异议撤标,可能导致其商标下的系列服装服饰产品面临巨额侵权索赔。为了保住己方商标,避免侵权指控,客户委托马佰刚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。2017年3月,马律师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指出两个商标整体区别明显,含义不同,显著识别部分也不相同,请求法院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(已承接商标局、商评委职责)重新做出决定。与美国潮牌AEO一审交锋近两年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虽然两个商标均指向同一事物“鹰”,但整体含义存在差别,不构成商标法所说的近似商标,因此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决定。在本次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中,马佰刚律师初战告捷。

一审判决以后,AEO不服提起上诉,指出其公司不仅有在先商标权,且对“鹰”的图形拥有著作权,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改判。马佰刚律师再次受委托应诉答辩,重申两个商标存在的显著差别,商标在文字构成、呼叫、整体外观、设计元素上均存在显著差异,且“鹰”图形在各自商标中所占比例区别明显。最终,北京市高院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,驳回了AEO公司的上诉,为我方客户保住了重要商标。

据悉,美国知名潮牌AEO(American Eagle Outfitters) 成立于1977年,致力于年轻顾客提供休闲牛仔等潮流服饰,其系列服装服饰畅销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,已然成为全世界家喻户晓的潮流服装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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