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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律师说:郭敬明于正道歉,抄袭他人作品究竟该当何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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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1-01-01 11:30

2020年12月31日零点,微博认证为作家、导演、出版人、主编的郭敬明发布道歉微博,就其成名作之一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抄袭庄羽女士的小说《圈里圈外》一事,正式向庄羽道歉,并表示工将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的全部收入赔偿给庄羽或者捐给公益慈善机构。

诚如郭敬明所言,这是一份迟到的道歉。

庄羽诉郭敬明抄袭案

2005年,庄羽起诉郭敬明、春风文艺出版社、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,该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后,生效判决认定郭敬明撰写、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侵犯了庄羽《圈里圈外》的著作权,判决郭敬明、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,并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。除此之外,法院判决郭敬明、春风文艺出版社应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,道歉内容应经法院审核,逾期不道歉,法院会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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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,郭敬明履行了判决中的金钱支付义务,但是没有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。因其逾期不履行赔礼道歉的义务,法院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。郭敬明的这一句道歉,从法律上来说,是履行法院16年前的判决,从道德上来说,是对自我的反省。


郭敬明道歉以后,受害人庄羽也给出了回应,接受道歉,同时提出捐出《圈里圈外》的全部收入,与郭敬明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的收入合并成立反剽窃基金会,这一提议亦获得郭敬明的认可。


琼瑶诉于正抄袭案

郭敬明道歉十个小时后,微博认证编剧的于正也发布道歉函,就其作品《宫锁连城》侵犯琼瑶的《梅花烙》著作权一事,向琼瑶郑重道歉。在道歉函发布不久,于正在微博表示将退出综艺《我就是演员3》的录制,潜心创作。

如同郭敬明一样,于正的道歉也迟到了6年。

2014年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琼瑶诉于正等人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,判决于正编剧、各方制作发行播出的电视剧《宫锁连城》内容与琼瑶的《梅花烙》独创安排高度相似,认定于正等人构成著作权侵权,判决被告共同赔偿琼瑶经济损失500万元,即日起停止《宫锁连城》的复制、发行和传播行为,于正应在各大门户网站刊登致歉声明,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,逾期不履行,法院将在《法制日报》刊登判决主要内容。

于正的选择,和郭敬明一样,钱赔了,但是拒不道歉,法院最终强制执行,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刊登在《法制日报》上。

抄袭他人作品该当何罪?

抄袭他人作品,在法律上称为侵犯著作权。虽然统称为抄袭,但是抄袭的形式各有不同,抄袭情节也是有轻有重,像郭敬明和于正这样本身颇有才华的创作者来说,主要抄的是故事产情节,而不是遣词造句。

因此,即使郭敬明早在2006年就被法院认定侵犯庄羽的著作权,于正也已经在2014年被法院认定侵犯琼瑶的著作权,但是两人始终拒绝承认抄袭,拒绝道歉。即使有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两人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他们依然受到资本圈、影视圈的力捧,活得风生水起。

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,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必然也会增大。因为只有尊重原创,打击抄袭,才能有更多创作者愿意潜心原创作品,知识产权产业才能真正蓬勃发展。

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,抄袭他人作品,侵害他人著作权的,需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法院生效判决作出以后,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都比较容易履行。但是,赔礼道歉确实很难履行。

在郭、于两案中,法院预料到侵权人会拒绝赔礼道歉,所以采取了替代性的办法,即在主流报纸上刊登判决文书的主要内容。但是,郭敬明和于正在数年之后选择道歉,对于整个行业具有强烈的示范意味,即使成功如郭于两人,一旦被认定抄袭,依然难逃天天悠悠之口,终有一天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低头认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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