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律师说商标:“茶颜悦色”是开茶馆,还是卖茶水?69
发表时间:2021-01-13 16:05 看到这个问题,大家可能会觉得奇怪,开茶馆和买茶水不是一回事吗?最近有个商标纠纷的案子,听我来跟您好好说一说。 从商标法角度,开茶馆和茶水分属不同类别,还真不是一回事,二者是否类似是认定商标侵权的重要依据。 近日,法院判决“茶颜悦色”没有侵犯“茶颜观色”商标权,理由之一是“茶颜观色”是“茶馆”服务上的商标,而“茶颜悦色”是卖茶水的,二者类别不一样。 当然我并不认同法院这种说法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一条规定,如果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,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,应认定为商品和服务类似。 “茶颜悦色”门店设有座椅等设施,消费者可以买茶水带走喝,也可以在店内喝,在这种情况下,更是难以区分“茶颜悦色”是买茶水还是开茶馆。 因此,本案认定“茶水”与“茶馆”为类似商品/服务更符合法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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